最近通勤時一直重讀Eco的舊作,「玫瑰的名字」。細讀書中人物的對話,從他們討論的主題:苦行僧與異端的細微區別,教皇與皇帝的權力傾軋,城市與修道院的利益糾結,這些辯論實在很有意思!

隔壁鄰居對這本赫赫有名的小說一直無緣,後來才知道他從英文版開始看,難怪根本讀不下去。十四世紀的教派、暴動事件、痲瘋病,甚至所提及的法國、義大利地名,都不是一般人熟悉的字詞。讀中文都無法流暢的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,看英文更只能霧裡看花的翻閱(而且加上拉丁文,一定看得更花了)。

這本書的原文是以義大利文寫作的,但是譯成中文並不妨礙我對本書的理解。米蘭昆德拉說:「要判定一本小說價值的高低根本不用認識寫作小說所用的初始語言」(簾幕,p46)。

衝著這一點,我也很想說,我不明白為什麼總會聽到「要就要看原文書」的鼓吹?有些書因為還沒有中文翻譯、或是中譯本年代久遠+翻得很爛,我才會找英文或日文版來看,但是往往這些書的原始寫作語言也不是英文或日文。應該說,已經會中文的人,多學一兩種出版業旺盛的大國語言是有好處的(德日英法義任選兩種),但是為了想增進英文能力,硬K一些本來就艱澀的書,導致吸收知識的速度降為用母語學習的1/10的時候,「要就要看原文書」的主張就變得捨本逐末。

學語文時的讀物,跟吸收知識用的讀物是不一樣的,可是我覺得連我的大學老師都區分不出兩者有著「目的性的差異」。有多少能力做多少事、才是正確的主張吧。又,我沒事去讀義大利文的「玫瑰的名字」幹嘛?

*犬儒一號在此有精彩的個人故事,原來大家的老師都叫我們念過原文書。不過我在建築系碰過一個不要臉的、教美學的老師,居然把他要翻譯出書的東西派發給我們幫忙翻,充當期末作業。有些爛老師,讓人畢業後想起,都還覺得討厭哪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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