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文不是我的母語,我如果要發信給其他設計公司的老闆(或是層級較高的主管),我通常會拜託胖胖J幫我看一遍,檢查內文是否readable, 有沒有其他文法錯誤。 有一次胖胖J很忙,我拜託我右邊的美國女生幫我看一下,她說:“你不必對自己的英文沒信心啊,這封信寫得很清楚啊“

其實我想的是,有美國同事當免費的proofreader, 何樂而不為?畢竟一些字句上的錯誤,沒有人糾正就會一直錯下去。有檢查總是比沒檢查好,知道錯在哪裡也比永遠都不知道好。


今晚除了問incompetence 的定義問題以外,我還拜託胖胖J幫我改一封老闆念給我寫的英文信。那封的主題是解釋某個設計堅持,老闆特地交代我寄給建築師史帝芬厚和他的設計組員的。


沒想到胖胖J評說,以美國人的標準來讀,他搞不懂我們老闆要說什麼。我解釋完老闆想表達的意思之後,調侃自己:“這封信是法國人念英文給中文為母語的台灣人寫的email, 難怪你覺得讀起來很怪!“


胖胖J笑起來,說老闆會用的英文字不是美國人常用的講法,所以偶而會讓他覺得文句不通。而且對他來說,法國口音的英文聽起來很吃力,有時跟老闆開設計會議、胖胖J甚至有25%要靠猜的,讓我聽了大吃一驚。

首先,英文非母語的人互相溝通比較容易,好像真有這麼一回事。其二,我最近才發現不是所有人都能跟上老闆的速度,今晚又得到一個例證。根本不需要對自己沒信心嘛。



我也心虛的問胖胖J:「我講的英文會不會很難懂?美國人第一次跟我講話好像都不太習慣我的口音。」 他說我的問題不是發音,是音量太小,一般人不習慣這種音量,會顯得好像聽不懂。



哈!原來如此。今晚又搞懂了不少事情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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