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:Superdeux: "Ho! Hickey Loos " © Thunderdog Studios, Inc.

好煩啊好煩啊好煩啊!我又在工作低潮了,現在連N君甜蜜的微笑也救不了我,每天上班就開始想:「再不換工作我要瘋掉了~」然後一直想到下班。


最近倒沒有跟Jason有什麼重大衝突,不過,今年辦公室的人走掉一大半後,老闆手邊的案子又無聊到爆點,忽然之間,覺得沒什麼好留戀了。


要說對目前的工作形態有什麼不滿,我最討厭的,就是一個案子不能從頭跟到尾了。我不喜歡做初步設計的人永遠做初步,做技術的永遠做技術;乍聽之下似乎符合分工邏輯,但是我去interview 幾家公司之後,才知道所有燈光公司都是一組team不換人,從頭做到尾,跟著案子一起成長的。


此外,我們公司的turn over 率就是2年:因為老闆的態度很明顯,他並沒有培養長久工作夥伴的打算。看破這兩點後,我很清楚... 真心要往下一階段突破的話,不可以再待這裡了。





(既然這篇已經註定是幹譙文了,就抱怨到底吧。)




此外,我還很想換到一個不會再見到 Jason和蔡P的環境。他們倆個都是技術背景出身,覺得技術就是一切,對年資淺的人很會擺架子。(他們的態度就是""inexperience is a sin".)


我管案子,帶新人的作風則跟他們完全相反:設計方向不對,邏輯缺乏連續性,技術再強又怎樣?雙方應該是合作關係,有必要覺得自己那麼了不起嗎?

至於年資淺的新人,他們有一天可能比你更強,加上大家可能都還是在同個業界,何必因為對方還在起步就瞧不起人?

與其跟這些人計較,覺得被傷害,覺得耿耿於懷,還不如韜光養晦、少發牢騷,跳槽吧 -- 前提是能夠談到理想薪水,否則還是會摸摸鼻子,識實務者為俊傑,然後尋找下一個機會。




p.s. 就是因為還有薪水的變數,才讓我想走又走不了、煩惱透頂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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