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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前所述,我雖然是胖胖J的朋友,也同情他突然被開除的窘境,但是我並不認同他對老闆無理取鬧的做法。


週五跟松岡小姐約吃飯,才把整件事的順序搞清楚。


1. 公司雇胖胖J的時候因為沒錢,薪水確實開得很低。既然胖胖J還是接受了,他就不應該一直把這件事拿出來說嘴。


2. 三個月試用期後,松岡按胖胖J的要求調薪了;但是他還要更多,所以在職的第一年他不斷抱怨:「你們雇用這麼多拿H1B的外國人,根本是藉機壓低美國員工的薪水!」


3. 今年年初,等胖胖J從labor certification的網站上,發現我們這些拿H1B的外國人薪水居然都比他高,他更不開心了:「你們寧願花錢幫這些人辦H1B也不願意用同樣的薪水雇用美國人,這是歧視!」


4. 因此,二月份胖胖J要離職是眾所皆知的事。最後他不但卻沒走,還在沒加薪的狀況下被慰留,這讓很多人心裡都覺得怪怪的。畢竟離職不是可以隨便講講的事,胖胖J公開說要離職卻沒走,這樣做是什麼意思?


回想胖胖J的言談,確實吻合松岡小姐描述的時間順序,所以打從事情剛發生,我就已經站在松岡這邊。我告訴她:「胖胖J從去年秋天就說他要走人,結果我今年都換兩次工作了他還在原地抱怨。如果真的待得這麼不愉快,就找別的工作啊!一直在那邊坐著抱怨又不走,這是什麼意思?」


甚至到被開除了,我才知道胖胖J什麼檔案都沒備份,連要找工作都沒有作品可以拿出來;這就更加證明他口口聲聲說要離職的事都是虎爛,哪有人要找工作,連個準備都沒有?


這種狀況我勸過胖胖J:你不要把申訴提報到勞工局,至少你跟松岡要一份推薦函,讓你可以找下一份工作,然後把你留在辦公室的私人物品拿回來。如果有必須備份當作品的檔案,你也還是得拜託他們燒一份給你。為什麼要把事情做到不可挽回的地步?


結果胖胖J還是把申訴提報給勞工局了,讓法國老闆和松岡氣得要死,揚言任何公司打電話來問胖胖J的工作表現,他們絕對不會講任何好話。


而且胖胖J總是用email把他的抱怨寫給老闆和松岡,這些不友善的email剛好可以向勞工局證明他被開除是活該,哪有人把威脅的證據白紙黑字都寫下來,還寫了一年?而且要加薪就要加薪,不要把別的同事扯進來。


我笑著跟松岡說,之前那家德國公司為了不留證據,開除人都是當面用婊的,絕對讓你無法舉證。這點我到是有學到。


除了個性不成熟以外,我同意松岡說的,胖胖J的行為失當,跟忌妒、得不到老闆的注意力都有關。我猜,以胖胖J的個性,已經顯示他是個行動上的侏儒,很可能年底前都不會開始找工作。


把自己搞到這種下場,再聰明也是枉然嘛。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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