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於另外兩位業務,俄國工程師和芬克先生,都跟我約禮拜二談換公司的事。一個約早上7AM吃早餐, 一個跟我約下午7:15去喝酒,偏偏那天臨時得知我們公司8:30pm要去現場調燈,所以禮拜二(昨天)對我來說真是一場硬仗。


我跟芬克先生只見過兩次面,才合作不到三個月,但是我們都覺得對方是值得信賴的人;年約五十的他,果然薑是老的辣,碰面後開門見山的問:“我要怎麼幫你?“ 我攤開筆記本,把禮拜天蒐集到的公司資料給他看;上面已經分好三組:去年interview 過的,和現在正要去 interview的,還有一組有名氣的事務所、但是我完全不熟悉的。


我說,去年interview 過的這次已經不能碰了。而且,有鑑於這次跳槽,我無視於大家的警訊,一心只想著「這家事務所跟過動兒的案子規模、屬性都很像,我一定可以勝任」,而忽略了合作默契關乎成敗,,以致於今天落得這麼狼狽的地步。所以,學到教訓後,知道這次一定要請教年長一點的人,畢竟業務勤跑各辦公室,沒有誰比他們更知道各事務所的狀況了。


芬克先生大致幫我分析了我目前的公司,驚訝的是,他講的話跟法律顧問 AH一模一樣:我的新公司之所以開除率超高,是因為兩個老闆自視甚高,以超高標準要求員工、不輕易信任別人,難怪員工這麼少,公司也難以擴張(我聽了不禁吶喊 :AH你太強了!)。芬克先生說我的眼光沒錯,我現在這兩個老闆的確是水準很高的燈光設計師(還跟我分析他們的長處在哪方面),但是以他們個性極難相處,很多業務根本不跟他們打交道。



芬克先生還問我,為什麼不回過動兒老闆身邊?我大致上說了,我欣賞過動兒,但是我期待以更成熟的姿態跟他重逢,所以現在絕對不是回去的時候。我還說,我認為設計師分兩種:設計師,和你會記得的設計師(There are two types of designers: designer, and designer you would remember),過動兒是後者;芬克先生接下去說,你現在的老闆是前者:


「你的前公司和現公司處在光譜的兩端,你公司名單上的A、B、C都是這類business oriented的公司,跟過動兒比較接近的一組藝術家型是 D、E、F,這些你可能還不曉得,但是我們知道。...」(其他專業領域方面的討論在此略過)


「不管缺人與否,你第一天就收到75%的回覆邀你去interview, 表示你的經歷相當不錯。你還有哪一家特別想去的?我可以幫你問問他們公司在招人。」



除了討論紐約的燈光設計事務所屬性外,我們還討論了業務和設計師怎樣達到最佳合作狀態。芬克先生後來告訴我,他觀察到的我是個聰明、積極的人,會想把事情做得很好,不是只求六十分。他認為我在哪裡都可以生存(這又和AH的評語很像)。但是,他很想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,為什麼我四月非離開過動兒不可?而且在新公司待了第四個月,發生什麼了什麼事讓我這麼不安想走人?



講起前公司,我不避諱的提到Jason。我說Jason本性不壞,但是當他剛升上project manager位置的時候,他天生缺乏安全感的個性開始把沮喪加諸在手下身上(阿伯一聽到Jason的insecure 馬上點頭稱贊我睿智的觀察)。而且我不是念燈光出身的,我覺得Jason特別愛把他的不順加諸在我身上,好像那是我帶的原罪。阿伯問,過動兒難道都沒有出手幫你嗎?我說,我哪裡知道他那個時候私生活出了那麼大的麻煩啊~~ 我們兩個都在很低潮的狀況、彼此幫不了對方。



至於新公司發生了什麼事,既然慈祥的阿伯已經傳授了我在業界十年都可能參不透的事(別笑,過動兒就是永遠參不透的那個老闆之一),我一五一十的把發生的事告訴他,講到會計被開除、我的薪水被砍10%,還跟老闆互相大吼,忍不住就落淚了。事情畢竟才剛發生不到一週,當時雖然故作鎮靜,但是現在還是覺得被嚇壞了,再也不覺得那是可以待下去的環境。



阿伯馬上幫我傳面紙,我尷尬說,不好意思,突然把這裡變成心理諮詢中心;他給我一個同情的擁抱,告訴我,現在看起來像是困境的事,以後看起來都是成長不可或缺的動力,要我別怕,此處不留人,到處都要人,每家公司都要有經驗的設計師,我很幸運,選擇這麼多,他期待聽到我的好消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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