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之一〉先前很崩潰的那週,焦頭爛額的寫德國PLDA的競圖文件Expression of interest (EoI), 修改履歷和作品寄給澳洲的公司。結果今天確認兩邊都沒上。

雖然多少會難過,對這樣的結果還是可以平常心看待,至少我盡力了。而且機會出現時,有努力就有希望,沒努力沒希望;我從寫EoI中學到如何行銷自己的思考方式,也從越洋面試得到“時段會影響靈敏度“的心得。畢竟下過工夫準備,學到的經驗才會刻骨銘心,花的這些準備工夫都是自己的,以後還是會很有用。

Picture 2.png 〈之二〉對澳洲公司的興趣,出自我對工作簽證的焦慮。明年夏天我的H1B就滿六年,不能再延了。最近一直在想下一步該怎麼走?最平順的選擇是留在現在的公司,透過他們提出綠卡申請,在安穩的工作環境下保住紐約的地盤和人脈。

可惜,最平穩的選項不見得是我最想要的。

我在燈光業的長項是大型建築案,尤其是專案管理+人事調度方面,連以前的法國老闆都認為我是他碰過最organize、管理方面最強的設計師之一。但是我現在的工作完全沒有這方面的需求。6年經驗的人還在做普通的production work, 尤其不景氣的年頭,案子多是大型辦公室總部、照明設備更新...etc.,這種類型作半年就厭倦了(而且大部分的同事都不出色)。

短期間用這種案子捱過失業危機OK, 但是久了對我沒有益處。我主管看我鬱鬱寡歡,覺得我把工作看得太重,但是她不知道我蠻有野心,從來都不是挑容易的路走的人。

我的人生追求的是對未知的刺激啊!

目前,我的A計畫是沈潛。待在原地,日復一日做無聊的工作,花$七八千塊美金申請綠卡,並投注大部分的心力閱讀經濟學、理財相關的知識,憑著公司一年有22天的給薪假,我的薪水雖然從2006-2010只增加了14% (還因裁員,總共換了工作三次),至少我可以每年回台灣一個月和家人相聚,這算是沒啥好抱怨的生活。

B計畫是轉換跑道,擔任製造商的銷售幹部。這種職位的薪水是設計師的兩倍以上,但是更沒有創意、更需要經驗。一般都是45-60歲退役燈光設計師做的。

C計畫是景氣好轉後,回頭問過動兒老闆是否願意再雇用我。不過,吃回頭草的關係不會長久,我覺得不是個好方法。

D計畫,轉戰其他地區 (esp. 英國,德國,香港),繼續滿足我對業界的好奇心。但是這會讓我失去所有在紐約累積的人脈,並且要全部從頭來過。不確性最高,也就是風險最高的做法。

唉~好煩。好在明年2月再決定也可,還有半年的時間可以靜觀其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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