才在新公司上班兩天,前公司的工程師(四十歲左右)還寫email跟我爆料前老闆SZ和嘴賤同事CS的無能和討人厭,心裡有種「好險我已經閃人了」的僥倖感。

學佛的母親總要我「觀功念恩」: 要不是'09年五月SZ找到我,三月被裁員時、早就打包回台灣了。不過我受西方文化的影響,認為功過不能相抵,該感謝的跟該責怪的明明是不同的兩件事,怎麼可以混為一談。

所以現在還是對上班時間都在摸自己私人家務事的SZ很反感。她總是大聲嚷嚷自己很忙很忙,但是其實啥也沒做:常常我找她時她不是在玩電動就是看別人的照片或玩Facebook。至於慘遭兩家公司開除的CS,入門後就成了SZ的專屬傀儡(也只有這種程度的人能讓她隨意擺佈)。眼看SZ總是包庇CS(我發現CS請假似乎都不會被登記在人事資料上),和這兩個平庸到不行的兩人朝夕相處,三不五時還在我前面一起擺主管架子。讓我不斷自問:為什麼我要在這裡浪費時間!?

結果我跟同事披露我要跳槽去別家當資深設計師時,開始有人會告訴我:「幹得好!我就想,你怎麼會跟SZ和 CS這兩個人攪和在一起,他們大概都把事情推給你做吧?」「幸好你覺悟得早,SZ居然把你這麼優秀的人分配到CS的手下... 真高興你找到更好的工作了!」

跟我講這些的同事是十幾年經驗的mechanical engineers (在工程顧問公司,我很得阿伯們的歡心啊), 他們不一定直接跟SZ和CS共事,但是對她們了解之深簡直讓我下了一大跳,形容得跟SZ過去相處五年的同事K的說詞差不多。可見,在公司的表現其實大家默默看在眼裡,原來公司並非輕視燈光部門,而是這兩個給人的印象實在不佳。

這種內部消息當然不必跟別人講,所以當過動兒很納悶我怎麼待不滿兩年又要走,我只是答說,在當下的環境中我總是盡最大的努力學到最多東西,決不是兩手空空的跳下一個工作。總而言之,該離開的時候,遺憾的都不是我。即使把我裁員的那家,走的時候我也不感覺遺憾。

相對的,欣賞過動兒的才華之際,我也沒忘記他的公司是以親友團的方式經營的。總是內舉不避親、一切靠裙帶關係。如果你不是他的朋友、朋友的小孩,而且你不講法文,不是法國人,或者你不是美女,他就是把你當苦力用,再怎麼欣賞你也不會跟你太親。所以我也不會把他的一些吃苦耐勞的建議聽進去;與其說他在勸我,不如說他表達的是我當年離開時的遺憾。

其實,兩年來我對此一直存疑:這麼自大的設計師,怎麼會對小苦力的離開抱有什麼遺憾?我還是尊他為我在這個業界的導師,過動兒不在乎我的話,不可能還花時間見我。但暌違兩年的會面,連我都感受他心頭的苦澀,或許他目前經營得並不好,或許,我當年管的兩個案子是全公司最大的開發案,他卻沒意識到這些經驗的價值,現在看我帶著這些資歷跳槽,心裡很不是滋味。

能夠把過去發生的事看得更透徹、不帶遺憾的離開,這就是成長的一部份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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