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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其實有天生反骨的性格,最近這兩週,經歷過跟瑪莎頂嘴 + Jason的爭執之後,有好好檢討自己的行為。不過今天的某個小對話,讓我越想越覺得... 我跟Jason的冷戰,不屬於這個範疇。

Jason今天舉例說明,我們某案的藝術顧問A和B兩人,關係就像他和我一樣,一個是常常旅行不在的老闆,一個是負責回email、管行政的部屬。

我當場就心中默默暗譙:Jason 你什麼時候從我的同事變成我的老闆了啊,喵的咧。常常旅行的是過動兒老闆,又不是你!而且老闆雖然惡行劣跡不少,但是確實令人心服口服的本事,讓我認他是老闆。

Jason一直給我下馬威的原因之一,大概不只是因為他覺得我不夠聽話,還自認為是我的老闆、而不是teammate。

去你的,project manager 就是project manager, 經理沒有自己創業,就永遠不是老闆啦。況且,真正有本事的人,不需要把別人踐踏在腳下,人家也會因為你的本事而服你。

我承認Jason的本事算是老闆手下裡最強的了,不過設計這種事喔... 不是你在學校很會做筆記就有的。衝突既然已經爆發,我對 Jason的敬意立刻蕩然無存;這兩個禮拜上班心情都很差,每天都覺得帶賽。

不過,眼光要放長遠,不能為了目前的受挫就滿腔怒火,沈不住氣。反正: “膽敢跟上司對抗的員工,多半年紀輕、職位低,不少人還擁有高教育程度,因此做主管的才會看在他們「年輕不懂事」的份上,再給他們一次機會“。

我在老闆面前可以贏得更多的credit,哼哼,要比就以五年後的實力決勝負吧。

(圖說:路遙知馬力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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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CO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