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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才知道、我的日本同事Y以前在赫赫有名的面出薰+LPA 建築照明事務所任職。我問他日本事務所的工作時間是不是很長?他說對,9:30am到晚上 11pm, 還有不定期的下班後應酬,每天回家累得只想睡覺,也沒有時間逛街、看博物館,四年下來覺得創意、設計都被搾乾了,乾脆把履歷投到海外事務所,2007年在紐約重新開始。

我聽到那個超長工時完全瞠目結舌,因為另一位日本燈光設計師K也差不多,每天上班時間早上10點上班上到晚上11點,讓我突然覺得我根本就是草莓族╮(╯0╰")╭ !囁嚅著問:你們不會累嗎?不會因為影響效率嗎?結果Y和K都喜歡他們經手的案子,而且在日本,所有設計師、建築師上班時間都是這麼長,所以也覺得這是很自然的事。

我突然覺得可以理解,日本女生上班個幾年就當家庭主婦不是沒有道理的... 那種超長工時的操法,完全不適合有生育年齡壓力的性別在職場久待啊。

N君在巴黎工作的三年間也是超長工時,但是他每次提起都要幹譙:“我在法國的年薪只有2萬2歐元~超低的(搥胸)“,並沒有日本同事這麼處之泰然



唉,如果是這種工時,我一點也不想待在設計界... 我不耐操。>"<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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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CO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