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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好笑喔,張怡華都已經幾歲了的人了,

手上還帶了婚戒耶,

還在那邊哭訴自己是沒有爸爸的“小孩“ ?

已婚的成年人還在學小英流浪記,

那麼幹嘛不去靠你老母生性隨便,

跟男人亂睡大了肚子、生出你這王八蛋啊。



圖片來源:蘋果日報 http://tinyurl.com/ccswe




好低級的母女檔
「靠辜家給生活費的鄧香妹母女,昨天在記者會上說,她們過著省吃儉用的日子。但事實上,母女倆最常購物用餐的地方,是台北知名的高檔購物中心-遠企商場,除了名牌服飾皮包,也經常光臨琥珀、珠寶精品店,員工私下表示,鄧香妹是大客戶,花錢從不手軟。」

正想查外遇子女的繼承權法條,發現台灣日報已經報導︰
http://news.yam.com/tdn/politics/200508/20050803768799.html
「本案中,由於辜振甫已經過世,生前文件與遺囑中從來沒有承認張怡華為自己親女兒,死後也無法與鄧香妹等打官司,古龍案、溫世仁案皆是如此,DNA血緣認定成為是否有親子關係的第一步。

血緣關係若認定無誤,生父生前若有撫育照顧非婚生子女極為關鍵。民法第1067條規定,非婚生子女成年後兩年內,或非婚生子女的生母與其他法定代理人在小孩出生七年內,都有權向法院主張,逾期就喪失請求權。

就鄧香妹所提供的資訊來看,張怡華今年三十八歲,辜振甫十一年前得知有此私生女後,才提供二棟房子、每月20萬元的「生活照顧費」,可見當時張怡華已廿七歲,依法已喪失認養的請求權。更無法主張與辜振甫其他子女共享繼承權。」


※看來∼成年以後真的要自己努力賺錢!

像我就一直覺得我起步得太晚了啊 ╮(﹀▽﹀")╭

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050805/4/255yy.html

美國一名企業主管,在飛機上,對鄰座打盹的女乘客伸鹹豬手,被判七年徒刑。

55歲的「賈哈吉達」今年四月,搭乘達美航空客機,從達拉斯飛往波士頓途中,和一名22歲的女子比鄰而座,他趁著對方睡覺,解開她的安全帶和褲子紐釦,把手伸進對方的底褲,女子被驚醒,從座位上跳起來,奔到飛機後方,找空服員,當時正好有四名秘情局的幹員也在飛機上,空服員請求協助,色狼被四名幹員看管,到了機場交給警察。

男子否認犯行,警方從他的指甲上採集DNA和受害人下體分泌物比對,讓他無法抵賴。這個色狼今天被波士頓法院判處七年重刑外加兩萬五千美元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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