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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篇關於野蠻的文章或許偏激,
但是我覺得野蠻是非常不可以忍受的事!
好吧,平靜一下,講一個完全相反的案例。

今天上班為了隔壁老帥哥的案子可真是忙翻了。

老帥哥其實也不過四十歲左右,
頭小小的,身高卻有一米九,真是天生的衣架子。
不管誰來評分,都會認為他在白種人當中,
屬於帥到不可方物的電影明星典型吧。
加上他的英格蘭調調,講究的英語,又有個講法語的比利時太太,
我覺得他去演電影絕對帥得綽綽有餘,
最適合的角色或許是英國的貴族,爵爺之類的人物。

不過啊,貴族,是不會慌慌張張也不會匆匆忙忙的,
因此,慢條斯理,溫溫吞吞的老帥哥每次在結案前、deadline前,
總是很嚴重的火燒屁股來不及,
總得當天抓一堆基層小工來當救火隊;
像我今天,就緊張兮兮的當了整天救火隊∼
也難怪辦公室新人間流傳的不少牢騷,
都跟他火燒屁股時陣腳大亂,做事交代不清、沒有責任分工有關。

其實跟老帥哥打過交道就馬上可以知道他是資優人士,聰明絕頂,
不過他身兼數案的專案經理人,
周旋於各個案子之間、要記得的事太多,
所以交辦的東西經常不清楚
(格式、內容的精確度等等的問題),
常常在我做完之後才來個大變動,
這真的會讓人很惱怒。

不過老帥哥因為人太聰明,
這些案子對他來說也實在很無聊,
我還蠻能體會他對著不同業主的memo,
忍不住用了N次stupid, shit字眼的心情。

看看主管(沒一個案子是他喜歡的),
在想想自己(沒有一天上班不覺得無聊的),
原來上班對大家來說都不是什麼愉快的事嘛∼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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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CO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