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在新公司上班的第二週,新老闆看我不怎麼費力,就為某個平板的大廳想出三種完全不同的燈光設計,也能順利提出四種不同的建築立面計畫,第三週就抓我去邁阿密開會了。回來整理的會議記錄,今天特地被胖老闆誇說“寫得很好“。


看來在新公司的第四週,我已經進入狀況了。


一開始新老闆不怎麼信任我,總懷疑學燈光才兩年就擔當project manager, 很可能是為了談薪水在吹牛。不過她看我對著新案子起頭,不但不會束手無策,還很有系統的從上百張建築圖裡、歸納出我們要用的部份,也知道如何整合手裡不完整的資訊,往下做分析;於是共事短短三週,她的眼神已經從懷疑轉為讚賞。甚至在候機室跟我聊天,會想知道我是如何跟蔡P合作,如何在短時間之內進步到這種程度。


啊,我終於明白法國老闆為什麼生氣了。手下的人跳槽也就算了,還是自己花錢、從零開始栽培了兩年的人,成果最後被別的公司收割,這種感覺當然很嘔!


而且他剛好排在我離職前到北京視察,在工地目睹了那麼大規模的建築案,才醒悟到公司最龐大、最有挑戰性的案子都有我的份(沒錯,都是我和Jason一起run的)。一般燈光設計師的讀圖能力普普而已,如果還要面對規模龐大的設計案,可不是誰都能夠處理巨量又複雜的資訊的。等他發現這點已經太遲了!


原先我也沒有感受到我的建築背景有什麼優勢,以前總覺得做技術的同事特別吃香,他們經手室內設計、餐廳那一類的案子,工期短、回收快,難怪老闆會忽略了別組的人,畢竟做大案子要很久才看得到成果呀。


沒有換工作、沒在別的事務所比較的話,我不會知道最適合我發揮的是大案子哩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ECO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