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常看到轉po的這篇文章:「台灣人一直很欣賞奸巧的人,這才是問題之所在」。雖然是用意良善的勸世文,勸導大家要誠實行事,但標題卻有不合邏輯之處。其實經濟不好的時候,人性奸巧的一面都會跑出來,當大家覺得台灣有這樣的問題,這顯現的其實是「果」,而不是「因」...
對這篇有感,是因為在2012年出的經濟學人周刊,就看過這篇關於零售詐欺的報導了: [Retail fraud ]Return to vendor: a dress on loan.為了能以瑕疵品退貨,消費者穿完禮服,還故意破壞商品才拿去退。
根據美國零售聯盟 National Retail Federation統計,這種人為破壞造成的零售業損失,已從2009年的94億美元,躍升到2011的144億美元,其中最大宗都是女性服飾,受影響最大的,則是提供最優渥退換貨服務的網路商店。
這種利用退貨機制詐欺的行為,甚至有發展為系統化,集體化的頃向,尤其當犯行消費者不認為這是犯罪時,行為甚至會變本加厲。
文末的解決之道,就是(1) 修正90天退貨機制為35天,(2) 退貨時檢查身份證明文件,(3) 將退貨窗口移至遠離購物群眾的位置,以免大聲叫囂的退貨未遂者得逞。(4) 甚至以VIP卡獎勵從來20年來從來沒辦過退貨的消費者。
2013年九月,美國的BloombergBusinessWeek也報導了退貨詐欺:[ Return Fraud ] Clothing and Electronics Retailers Fight Back .圖表上指出,2009-12年年全球大蕭條之間,利用寬鬆的退貨機制「借」衣服回去穿的比例,四年間躍升了40%. 越來越多美國零售商以特殊的標簽方式保護產品,並且,「顧客不再永遠是對的」。
我在紐約的好朋友,經濟學家Y教授不喜歡英國(雖然他曾任教於愛丁堡大學),他從來不懂我怎麼會去訂經濟學人那種無聊枯燥的刊物,所以他上課前閱讀的出版品,通常是紐約市長Bloomberg旗下的BusinessWeek,用裡面的報導作為他講課的開場白。
總之,對抗「奸巧」的解決之道,就是拼經濟吧!不過5年失準4次的管爺,年年都說有信心。宅神朱學恒寫得好:「人生勝利組管爺當官,台灣就變成亞洲失敗者。」
經濟轉型的痛苦期,大家的擔憂就是掉出亞洲四小龍名單之外。唉,連我都怕了,下禮拜去新加坡玩,還排了一家日本燈光設計公司的面試。最近非常天人交戰,到底要繼續留在家鄉陪伴年邁的父母,做「有可能」無謂的努力,還是又要離開台灣,先避開這一段轉型期再回來?
陳菊市長作得很棒,但是國家政策沒有奧援,卅年來中央都不願放手讓高雄港市合一,高雄市要翻身轉型好辛苦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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