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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野百合同學在交友板上看來的;
長的不高、不帥,微胖、皮膚差還有點禿頭的男人,職業也不過尚能糊口,
居然哮想醫師、律師這類的對象,
還要對方年收入百萬左右、嫁妝需超過1000萬!?
根據老爸和其他男性友人的鑑定,
這個post應該是寫來諷刺交友版上某些男人的吧。
換句話說,這是一篇“讓女人討厭的男人總整理“。
總之,搏君一粲囉!: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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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vasculo (hello) 看板: Friends
標題: 找尋一個愛我包容我的女子
時間: Sat Aug 20 22:46:43 2005

我長的不高不帥微胖還有點禿頭
個性保守拘謹,重視家人和工作
有一份尚能糊口的正當職業
我知道自己已經來貴版徵有好幾次
只是之前並沒有把條件說的很仔細
如果是不介意我是完全以父母為主的女子再往下看吧
會這麼說也是因為之前交往的對方多半因為父母不滿意告吹
媒婆介紹的我又不滿意,所以希望在這可以找到有意在一兩年內結婚的優質女性...

條件資列如下:

1. 年紀介於64-70年次,不可差3、6歲
2. 不可姓陳 (家裡忌諱同姓)
3. 身高160-165公分,體重不可超過50kg,外表姣好、身材勻稱、小腿修長 ,最好是34C-24-35,不能有大小眼、朝天鼻、招風耳,面相不可帶衰,打扮合宜(不可穿小可愛、短裙、熱褲等太暴露的衣物)。

4. 皮膚白晰、頭髮烏黑亮麗,不介意我皮膚差、禿頭。

5. 學歷必須是台、師、政、清、交研究所(哲學、中文、歷史除外),或是美國總排名前30名(英國總排名前10名)大學的研究所畢業。

6. 工作需為醫師、律師…等正當行業,年收入百萬左右。

7. 父母俱全,家庭美滿,不歡迎單親家庭。
8. 必須為閩南人,最好能說流利的台語,語言能力要良好,英語必須發音正確、應對自然流暢。

9. 個性溫和,小鳥依人,以男友和丈夫為天,無個人意見,最好沒交過男友,但平日獨立,不需男友接送上下班與接送約會。

10. 交往之後,不得再進行任何相親或接受朋友等人的介紹,並且不得有任何男性友人。
11. 需彼此坦承,主動告知email信箱的密碼...等。
12. 每天晚上七點以前必須到家,約會時間僅限於週六、日早上10點到下午4點之間,一次不得超過3小時。

13. 不可用名牌包包、衣物…等,每個月花費在保養品、衣服、鞋子等費用不可超過5000塊台幣,交往期間不相互互贈禮物(情人節、生日亦然), 女方不得要求男方付帳和送花,共同支出500元之內由男方支出, 超過500元兩人均分支出。 (結婚後會調整)

14. 滴酒不沾,要配合我不吃蔥、肥肉,此外必須能做一手好菜。
15. 家境良好,家裡不能有任何仍在就學的弟弟妹妹,嫁妝需超過1000萬。

16. 結婚之後需以婆家為重,一個月回娘家的次數不得超過兩次,不得常與同學、同事、朋友聚會。
17. 必須喜歡和我的家人接觸,正式交往後每週和我家人聚餐一次,不時到我家走動增進感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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