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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聽到燈光公司的(愛混名人圈圈的)老闆低聲跟manager說: 「鄔瑪舒曼那個住宅要漲價,設計費要加到多少多少...」,我才輾轉聽同事說,老板的財務又鬧不平衡了,所以使出一慣的伎倆,向有錢的顧客增收設計費。

我心裡偷偷想,當明星雖然有服裝設計師供應所費不眥的衣服,但是更常要被人揩油吧!舉凡保姆(要付封口費)、司機、髮型設計師,他們可能都得花更多錢請人來服務,一旦收入大不如前,像拳王泰森、孌童麥可,破產的速度能比一般人都要快。

但是明星們花大錢,受到的服務真的有比較好嗎?從我們老闆身上看來,應該是未必。(小布和阿珍的舊宅的燈光設計也是他做的)

老闆十幾年來總是縱容辦公事的小姦小惡(這當然是從資深員工口中得知的),以致於有能力的人一直離職。這樣的事務所,服務不好、圖又畫得差!只是,業界的生態總是讓罵名止於建築師之口,客戶並不清楚這家燈光公司一團糟,於是乎,老闆可以繼續打下一輪十年的混帳。

設計師的程度,就像我之前那篇講的,實在很難讓人判斷究竟是好還是不好。即使是LV,也不是每一季都有好作品,但是!誰在乎那個設計啊?大多數人是買那個Logo;就像那些明星客戶找我老闆一樣,嘿嘿嘿。 ╮(﹀ω﹀")╭

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060226/43/2vzjb.html
阿珍與小布這棟房子是法國諾曼地式風格,佔地一點三三英畝,有九間浴室、五間臥房,在比佛利一帶的標準,要算是「小房子」了。這房子是在去年十月間,小布與阿珍離婚生效時,交給房地產經紀人銷售,開價二千八百萬美元,但至今都沒有成交,現在已經降價了。小布與阿珍是在二00一年買這棟豪宅,花了三年時間重新裝璜,還加了一個小酒吧。兩人在這房子內住不到兩年,已經勞燕分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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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CO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