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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的幸福超過金錢 v.s. 很多高層次的精神需要只能在社會中實現,不是靠安逸來實現的: 兩篇華爾街日報的文章的論點成為我自己心理治療的文章選集。

我抱怨平庸同事已經有段時間了,以前在人才輩出的幾家事務所工作過,導致我現在無法忍受現在事務所,凡事「做完,不求好」的標準。即使多少要體會有家室的大家,本來就把5pm能回家作為人生第一順位,但是看到什麼email都以“我沒空回“來拖延的同事,還是會生悶氣。

後來看到【個人的幸福超過金錢】這篇,才開始換個角度看事情。目前的公司儘管無趣,22天的給薪年假畢竟讓我每年有更多時間陪台灣的家人。儘管同事無能,就因為這樣,容易被取代的人才會是你出頭發揮的好機會...

能把逆境轉化成動力,見縫插針的, 才是修煉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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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CO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