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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以為,辦公室經理的腦袋不但是水泥做的,裡面還摻了糨糊。

今年一月我們就大吵過一次。當時我跟黎巴嫩同事接到緊急命令、要臨時支援香港兩個案子的presentation package,而且24小時內要完成!結果我們從早上開始趕工,一路應付這麼臨時的狀況,做到早上四點才離開。

走之前,我們不光是簽到簿上填上了當天凌晨離開的時間,還發了email告知M小姐我們早上四點才走,沒事的話,隔天應該不會進辦公室。

後來我睡到下午兩點才起床,一查email ,發現M那個蠢人已經發信給老闆,老闆秘書,和我們的專案經理,說我和黎巴嫩同事兩個「蓄 意 曠 職」。


M在email中堅持,再怎麼晚離開,隔天也要照常上班。


我一看到那封email就氣得爆炸,連著兩天到了辦公室都跟她大吵大鬧;上週也不例外。為了那個半小時的爭議,我氣得全身發抖的告訴她:「好,你要這樣搞,這就是我待在本公司的最後一年」。

然後回座位加發了一封書面的email,告知說雙方如果無法了解、溝通,2007年是我再這裡的最後一年。

我不明白,大家為什麼對M都氣在心裡,卻又不願意團結起來反抗她呢?這種行為不就是順羊的舉止嗎?我真的是脾氣暴躁嗎?無法同意的事情,為什麼不搬上台面上重新討論呢?

這個週末,我一直演練著老闆回來後,我要怎麼在辦公室會議中重新討論overtime、請假規定。也想過,萬一其他人到時還是只想當順羊怎麼辦?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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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CO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