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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夏天和台灣中部的A事務所合作一個公共工程案,我負責燈光設計。

因為主持建築師向來勇於挑戰創新,我很支持他的設計理念,加上案子已經進行一年,公部門不會接受另外編列燈光設計合約,所以他是從自己的設計費撥付,作為我的設計費。因為他是令我尊重的前輩建築師,我在能力範圍內向來給他最優惠的報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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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交圖半年之後,我連續請款都被對方會計拒絕,到現在只拿到10%定金。會計的理由是,公共工程分兩期支付,政府第二期款沒下來,他們也就不能支付我。天啊,我在這種小案子(1200米平方=363坪),請款金額也不過六萬塊耶,難道不能從一期款支付?

因為今年交涉過無數次未果,我到現在都只領到10%簽約金,昨天又接到他們來函談另兩個合約, 並希望我去他們公司上一堂燈光設計課,我終於爆發了,回覆:

很抱歉,我沒有辦法免費上燈光設計課。請了解,2013年光是跑貴事務所的高鐵+計程車費就一萬多,xx案白做也白跑了,但是因為欣賞xx建築師的才華,我依舊給予貴事務所遠低於別人的報價。

很抱歉,使用者付費,該給的學費,車費要給,不然工研院也有很多照明設計課程,你們可以選著報名,一堂約六千元起跳。

同時也要請您幫我追一下xx款項,經過半年了,我只請到10%簽約金,但是我九月初就交圖了。連請六萬塊都很困難,這樣嚴重影響我的合作意願,謝謝。

請款請不到的那個案子,導致了我人生第二發水痘(不要懷疑,皮膚科醫生說免疫力太差的人會發第二次水痘)。當時我開完刀,還在六周黃金恢復期之內,就應建築師親自打電話的要求,拄著拐杖北上做簡報,回來幫他們交稿趕圖,因為身體還很虛弱,交圖當天終於發水痘了。

因為尊敬前輩,我抱病交圖也沒有拖延,結果換來的是一直請款被拒(又不是請六十萬),你們建築師總說客戶不尊重專業,你又有尊重我的專業了嗎?心裡的不爽持續累積。

加上一月份他們的員工私訊我,邀我去他兼課的五流大學評圖,並準備燈光簡報讓他們學習學習,六個小時鐘點費1800, 我問車資呢?他就說,高鐵票來回1680要我自己出,「我同學找我去臺北評圖,我也自己出交通費啊!」

咦,我又不是你同學,你想要認識我,還要我自己倒貼車費幫你們做簡報?還說「現在要找十年經驗的設計師來評圖很難。」廢話,你們這種不懂人情事故的要求就是原因。 你以為我跟你老闆有交情,我就跟你有交情啊?現在連協同建築師都要我去幫他們上免費燈光課程。這個事務所文化讓我越來越覺得:

 

豈有此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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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CO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